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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可以撤销案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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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针对刑事案件的撤销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一般刑事案件从最初的立案到最终审判结果的确定,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分别是机关主要负责的侦查阶段、人民负责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人民负责的审判阶段。而在以上三个阶段中,直接明确为撤销案件的仅出现在侦查阶段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审理阶段后,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而非撤销案件。

一、判刑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撤销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案件的条件:

一、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二、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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