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亿欧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受损保险公司是否有追偿的权利

交通事故受损保险公司是否有追偿的权利

来源:亿欧教育网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有追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基于法定赔偿义务而产生的追偿权,其追偿对象应当是实际侵权人,即侵权行为的侵权人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义务人。保险公司主张追偿权的前提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osxuex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