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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补偿没有发放能视为解除吗

来源:亿欧教育网

法律分析:会。解除竞业,等单位三个月不支付经济补偿,然后发函解除,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解除,支付拖欠经济补偿,并且额外要求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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